弄懂出嫁女户口未迁的待遇,保障自身权益!
今天跟大家聊聊“出嫁女户口未迁应享有什么待遇”这个事儿,这事儿我前段时间刚帮我表妹跑一趟,感触颇深,跟大家唠唠。
事情是这样的,我表妹几年前嫁到邻村,户口一直没迁,还在娘家。前段时间,村里搞土地征收,涉及到一些补偿款的发放。结果,村里有些人就觉得,表妹已经嫁出去,就不应该享受这些补偿款。表妹一听就急,赶紧找我帮忙。
我这人就这样,最见不得别人受委屈。二话不说,抄起家伙(就是我的小电驴),直奔村委会。
到村委会,先找到村支书,跟他说明情况。我开门见山地问:“村支书,我表妹户口还在村里,按理说应该享受跟其他村民一样的待遇?这征地补偿款,她有没有份?”
村支书一开始含糊其辞,说“嫁出去的女儿泼出去的水”,还说什么村里规矩啥的。我一听就来气,直接怼回去:“啥规矩能大过法律?人家户口还在,就是村里的一份子,凭啥不给?”
看我态度强硬,村支书有点招架不住,就说要开会讨论一下。我心想这事儿不能拖,得尽快落实。
接下来几天,我就开始各种跑腿。
- 第一步,找证据。我先是去表妹户口所在地的派出所,开个户籍证明,证明她户口确实还在村里。
- 第二步,查政策。我在网上查相关的法律法规,重点关注关于农村妇女权益保护方面的条款。发现国家有明确规定,妇女结婚后,户口未迁出的,享有与男子平等的权益。
- 第三步,找村委会理论。拿着户籍证明和查到的法律法规,我又去找村支书和村委会主任,跟他们讲道理,摆事实。我说:“人家表妹的户口在这儿,就得享受村民待遇。如果村里不给,我就去镇里、市里反映,甚至可以走法律途径。”
期间,我还找村里的几个长辈,跟他们拉家常,让他们帮着说说话。毕竟农村里,人情关系也很重要。
经过我这么一折腾,村委会的态度终于松动。他们重新开会讨论,最终决定,按照村民同等待遇,给表妹发放征地补偿款。
拿到补偿款的那天,表妹特别高兴,拉着我的手说:“哥,太谢谢你!要不是你,这钱肯定拿不到。”
通过这件事,我算是明白,出嫁女户口未迁,该有的待遇一定要争取。争取的过程可能会比较麻烦,需要耐心、需要技巧,但只要坚持,就能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给大家出嫁女户口未迁,一般可以享受以下待遇:
- 土地承包权:有权享有本村的土地承包权,参与土地分配。
- 宅基地使用权:有权在本村申请宅基地,建造房屋。
- 征地补偿款:有权获得征地补偿款,与其他村民享有同等权益。
- 集体经济收益分配:有权参与村集体经济收益的分配,享受分红。
具体情况可能因地而异,具体还要看当地的政策和村规民约。但是,记住一点,只要户口还在,就应该享有村民的待遇,要敢于维护自己的权益。
希望我的这回经历,能给大家带来一些帮助。以后遇到类似的事情,不要怕麻烦,勇敢地站出来,为自己争取应有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