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本文旨在探讨“营改增”后,旅游业如何确定销售额和开具发票。通过对相关政策法规的解读和分析,为旅游企业提供实务操作指引。
1、销售额的确定
《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规定,旅游业销售额包括以下内容:
* 旅客交通费
* 住宿费
* 餐饮费
* 娱乐费
* 其他旅游相关费用
2、发票种类
“营改增”后,旅游业可开具以下两种发票:
* 普通发票:适用于增值税税率为6%的项目。
* 增值税专用发票:适用于增值税税率为11%的项目。
3、发票开具
发票开具时应注意以下事项:
* 发票必须由税务机关监制的专用税务发票开具。
* 发票内容必须真实、完整。
* 增值税专用发票需填写纳税人识别号、购买方名称、地址和银行账号。
* 发票税额按销售额乘以相应的增值税税率计算。
4、特殊情况
对于以下特殊情况,发票开具应按规定执行:
* 旅行社代售航空机票:由航空公司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 涉及境外消费:企业应当取得境外税务机关开具的发票。
5、其他注意事项
* 企业应建立健全发票管理制度。
* 发票开具后应妥善保存。
* 对于不符合开具发票条件的收入,应当取得其他合法凭证。
Q1:营改增后,旅游业销售额包括哪些内容?
A1:包括旅客交通费、住宿费、餐饮费、娱乐费和其他旅游相关费用。
Q2:旅游业可以开具哪些种类的发票?
A2:普通发票和增值税专用发票。
Q3:增值税专用发票需要填写哪些内容?
A3:需要填写纳税人识别号、购买方名称、地址和银行账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