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负责辖区人大、政协和党代表工作。
2、负责协助武装部门做好国防动员、民兵训练、征兵以及退伍工作;
3、负责辖区内市容市貌和环境卫生的日常管理工作,发动辖区单位和群众保护环境,开展爱国卫生运动;配合有关部门做好防汛、防风、防旱、征地和城市房屋拆迁、重大动物疫情防控等工作;
4、负责受理辖区居民的低保申请;负责辖区低保户的廉租房及城市居民的公租房申请、统计、核查工作。负责辖区内老龄工作、残疾人工作、殡葬管理工作以及双拥工作。
5、负责辖区内招商引资、项目建设、国有资产管理、安全生产、三产等工作。
6、指导社区居民委员会的工作;协调解决行政事务、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方面的问题;
7、负责指导管理辖区内人民调解、信访、基层法律服务等工作,协助有关部门和单位开展对刑释解教人员的安置帮教工作;负责组织开展辖区内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基层依法治理工作。
8、会同有关部门做好本辖区综治、信访、维稳等工作;
9、会同有关部门做好本辖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
10、会同有关部门做好辖区内的企业服务、在地统计工作;
11、会同有关部门做好辖区人员就业、社保、退管、《失业证》办理等社会保障工作;
12、协助武装部门做好国防动员、民兵训练、征兵以及退伍工作;
13、承办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内设机构
(一)党建工作办公室;
(二)综合办公室(应急管理办公室、财政管理办公室);
(三)经济服务办公室;
(四)社会事务办公室;
(五)平安建设办公室(网格管理办公室);
(六)城市管理办公室;
(七)综合行政执法管理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