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发〔2016〕55号),《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加快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方案的通知》(闽政〔2016〕66号),为加快构建线上线下一体化的“互联网+政务服务”体系,进一步推进“数字宁德”建设,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2017年底前,进一步完善与福建省网上办事大厅对接,建立健全市、县(市、区)、乡镇(街道),线上线下一体化的网上政务服务平台,促进政务全流程电子化,提高行政办事服务效率,政务服务标准化、网络化水平得到显著提升。
2020年底前,互联网成为提供政务服务的重要方式,政务服务协同化、主动化、精细化、智慧化水平大幅提升,实现共享服务平台、共享服务信息、共享服务成果,企业和群众办事更加方便、快捷、高效。
二、工作任务
(一)规范网上服务事项。2017年底前,对接省、市、县(区)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事项目录(简称行政审批和服务事项目录)参考目录,建立网上审批事项目录更新调整机制,依托市政府门户网站和省网上办事大厅宁德分厅集中公开发布;编制乡镇(街道)行政审批和服务事项目录,启动服务事项编码管理,规范全市事项名称、条件、材料、流程、时限等,做到“同一事项、同一标准、同一编码”。
牵头单位:市审改办
责任单位:市行政服务中心管委会,市直有关部门,各县(市、区)人民政府、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二)加强和规范电子证照生成。2017年底前,进一步完善网上办事大厅电子证照生成系统,将电子证照生成作为审批服务的正式环节,纳入市、县网上行政审批办理系统和市、县部门业务系统的办事流程,实现电子证照和网上办事事项的统一。对接应用即将建设的全省电子档案系统,并逐渐取代纸质档案。
牵头单位:市数字办
责任单位:市直有关部门,各县(市、区)人民政府、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三)简化办事材料提交。2017年底前,各部门对照电子证照库,调整清理不属于网上办理的事项,清理现有办事中重复提交的材料,在行政审批和服务事项服务指南的申报材料中明确以共享方式获取材料。2017年底前,实现省网上办事大厅宁德市分厅和各县(市、区)分厅及市、县行政审批系统等办事服务平台与行政审批和服务事项目录、电子证照库对接,在事项办理过程中凡是电子证照库中有的,电子证照不再要求公众重复提交材料。2018年底前,实现政务数据“一码管理”,分别以身份证号和社会信用代码为索引,关联各部门涉及个人和法人的业务数据,调整升级各部门现有业务系统,支持以“一码”查询和记录业务数据。
牵头单位:市数字办
责任单位:市直有关部门,市审改办、行政服务中心管委会,各县(市、区)人民政府、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四)推进服务事项网上办理。2017年6月底前,全省90%行政审批事项和公共服务事项(即省网上办事大厅“三星级”及以上的办事事项)实现网上办理。2018年底前,针对各事项逐项调整原有纸质材料受理反馈制度,不得拒绝经电子签名以电子形式提交的申报材料,实现30%的行政审批和服务事项全程网办(即省网上办事大厅“四星级”及以上的办事事项)。2020年底前,实现60%行政审批和服务事项全程网办;在行政审批和服务事项目录中明确事项受理和结果反馈方式。
牵头单位:市行政服务中心管委会
责任单位:市直有关部门,各县(市、区)人民政府、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五)实现审批事项跨层级在线联动办理、主动服务。2017年底前,完成省网上办事大厅和市、县(市、区)行政审批系统的流程对接,支持审批事项跨层级在线联动办理。2020年底前,大多数行政审批和服务事项实行主动服务,主动服务成为政务服务的主要提供方式。鼓励市、县(市、区)直部门依托现有的审批办理平台构建集证后监管、政务指导一体化、智能化的信息服务平台,努力实现‘不跑腿,好办事’的目标。
牵头单位:市行政服务中心管委会
责任单位:市直有关部门,各县(市、区)人民政府、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六)实现办公系统互联互通、智慧服务。2018年底前,打通各级部门办公系统间的数据交换和流程连接,支持跨地区、跨部门、跨层级在线联动办公、公文会签、任务督办等。2018年底前,在教育、卫生、社保、养老、住房等领域利用大数据分析群众行为习惯和办事需求,探索主动性、个性化服务。
牵头单位:市数字办
责任单位:市直有关部门,各县(市、区)人民政府、东侨经济技术开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