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住户口跟落户的区别到底在哪?一篇文章给你讲明白!
说起来,这个常住户口跟落户,我以前也是稀里糊涂的,感觉都差不多,不就是户口嘛直到前几年,我不是换了个城市工作嘛打算在那边长待,这才真正开始琢磨这俩词儿到底有啥不一样,因为涉及到后面很多事,比如买房、孩子上学什么的。
刚到新城市那会儿,人生地不熟的,先租了个房子住下。那时候手里拿的还是老家的户口本,上面那个地址,就是我当时的常住户口所在地。我在新城市这边,就算是“暂住”,虽然人在这儿生活、工作,但户口本上的“家”还没挪过来。那时候去派出所办了个居住证,证明我在这儿住着。
住了大概一年多,工作也稳定了,就想着,老是“暂住”也不是个事儿,很多本地的福利待遇享受起来就没那么方便。这时候就开始打听怎么把户口迁过来。这一打听才知道,原来我老家户口本上那个地址代表的身份,叫常住户口。也就是说,国家规定每个人得有个主要的、正式登记的居住地,那个就是你的常住户口所在地。
而我想把户口从老家迁到我现在工作生活的这个新城市,这个过程,这个动作,就叫做落户。落户就是要满足新城市这边定下来的一堆条件,比如学历要求、社保年限、有没有买房等等,然后走一堆流程,提交一堆材料,批准了,把你的户口关系从原来的地方迁到新的地方登记。
所以你看,我当时就这么理解的:
常住户口,它更像是一个“状态”或者说“身份标签”。就是你户口本首页上写的那个地址,代表了你主要的、法定的户籍归属地。没办迁移之前,我的常住户口就在老家。
落户,它是一个“动作”,一个“过程”。就是我为了在这个新城市安家,去申请、去办理,最终把我的户口本首页地址换成这个新城市地址的整个行为。我得先去“办落户”这个事儿。
后来我费了老大劲,准备了各种证明,跑了好几趟派出所和人社局,总算是把落户这事儿给办妥了。拿到新的户口本,首页地址变成了我现在住的这个新城市。这时候,这个新城市就成了我新的常住户口所在地了。
简单说,我实践下来的体会就是:常住户口是你本来就有的那个户口“坑”,落户是你去争取在一个新的地方“挖个新坑”并且把自己的户口放进去的过程。搞明白了这点,后面再去办其他关联的事情,心里就有谱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