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负责区政府会议的准备工作,协助区政府领导组织实施会议决定事项。
(二)协助区政府领导审核或组织起草以区政府、区政府办公室名义发布的公文。
(三)研究区政府各部门和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向区政府请示的问题,提出审核处理意见,报区政府领导审批。
(四)根据区政府领导的指示或办理文件的需要,组织协调区政府有关部门的工作;对有争议的问题提出处理意见,报区政府领导决定。
(五)协助区政府领导组织处理需由区政府直接处理的突发事件和重大事故。
(六)加强调查研究,负责向区政府领导反映政府工作及全区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要情况,为区政府领导把握全局、科学决策提供及时、准确、全面的服务。
(七)督促检查区政府各部门和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对市政府和区政府文件、会议决定事项及领导同志重要批示的执行情况,并向区政府领导报告。
(八)负责区政府值班工作,及时向区政府领导报告重要情况,并协助处理各部门和单位向区政府反映的重要问题。
(九)负责组织、协调和统筹政府系统的全区性大型活动。
(十)负责涉及区政府工作的人大建议、政协提案督办工作。
(十一)负责推进、指导、协调、监督全区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十二)负责机关和所属单位的党群、纪检工作。
(十三)完成区委和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内设机构
1、综合科
2、秘书科
3、督查一科
4、督查二科
5、信息科
6、调研科
7、行政科
8、值班室
9、研究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