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构设置
综合执法局设办公室、财务科、政策法规科、督导考核科、市容环卫科、市政园林科、执法协调科 7 个科室。下设蒙阴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大队、蒙阴县市政管理服务中心。
机构职能
县综合执法局(县城市管理局)贯彻党中央关于综合执法、城市管理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履行城市管理职责的同时,行使城市管理、住房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市场监督、交通、水务、食品药品、城乡规划、国土资源、发展改革、人民防空、防震减灾、文化广电新闻出版、教育体育、科学技术、旅游、商务、民政、经济贸易和信息化、粮食、林业等 21 项全部或部分行政处罚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