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户口就算同住人吗?拆迁律师告诉你关键看这点!
老哥几个,今天得空,跟大伙儿聊聊我最近琢磨明白的一件事儿。
起因是邻居老王家那点事儿
前阵子,我们小区老王家不是传出可能要拆迁吗?动静挺大的。有天碰到老王,看他愁眉苦脸的,就跟他搭几句话。原来,是为家里人口认定的事儿犯愁。他家有个小儿子,大学毕业就去外地工作,户口倒是还在老房子这儿挂着,平时也就过年回来住几天。
老王就问我:“你说,我这小儿子户口在这儿,拆迁补偿的时候,算不算‘同住人’?是不是有户口就算一份儿?”
我当时听,第一反应也是:“户口在不就行?不然户口本是干啥用的?” 但看老王那表情,感觉这事儿可能没那么简单。
自己动手,搞个明白
回来之后,我就有点好奇。咱也不能瞎说,得弄明白不是?我就开始琢磨这事儿。先是问问我一个在街道办上班的远房亲戚,他给我含糊说几句,大概意思就是光有户口好像不太够。
这下我更好奇,干脆自己上网查查。在网上搜半天,各种说法都有,看得我头都大。不过看多,慢慢捋出点头绪来。我把找到的一些要点记下来:
- 户口是门槛: 大部分情况下,你想被认作“同住人”,户口得在这个房子里。没户口基本就没戏,当然好像也有极个别的特殊情况,但咱普通人碰到的少。
- 光有户口还不够,得真住: 这是关键。不是说户口本扔家里人就住这儿。一般都要求在这个房子里实际居住,而且通常还得住满一年以上。像老王儿子那种,人常年在外地,就过年回来一下,这种“空挂户口”,很可能就不被认可是实际居住。
- 不能有别的窝(特定情况): 有些情况,特别是在公房拆迁补偿的时候,还会看你在本市其他地方有没有房。如果你在别处有房子住,那就算你户口在、也实际住,可能也拿不到同住人的那份补偿。
实践出真知
我把这些查到的东西,加上自己理解,整理一下,回头又去找老王。我跟他说:“老王,我帮你打听下,也查点东西。你家小儿子这情况,光有户口可能真有点悬。关键看他是不是真在这儿长期住,而且一般得住满一年。要是他在外地,这儿没怎么住,那就算户口在,也可能不算‘同住人’。特别是公房拆迁,规矩还挺多的。”
老王听直拍大腿:“我就是担心这个!他确实没怎么在家住过。看来这事儿真不能想”
的体会
通过帮老王琢磨这事儿,我自己也算搞明白。“有户口就算同住人吗?”这问题的答案是:不一定!
户口是个基础条件,但绝对不是唯一条件。还得看你是不是真的实际在这里生活、居住,住多久,有时候还得看你在别的地方是不是已经有住处。每家情况不一样,具体问题还得具体分析。
这事儿也提醒咱们,遇到这种牵扯到利益的问题,千万别想还是得多问问、多查查,搞清楚具体是咋回事,心里才有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