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商住两用房落户的问题,这篇文章给你讲透彻!
最近在琢磨房子的事儿,特别是那种“商住两用”的房子,价格有时候看着挺诱人的。但我心里一直有个疙瘩,就是这玩意儿到底能不能落户口?毕竟这关系到以后孩子上学啥的,不是小事儿。光听别人说不行,或者模棱两可地说“看情况”,我不踏实,决定自己跑一趟问清楚。
我的第一步:翻看“大红本”
我先是把我手头能找到的关于这类房子的资料都翻了出来。重点就是看那个房产证,还有土地使用证(虽然有时候这两证合一了)。我仔细瞅了瞅上面的信息,主要是这几块:
- 房屋性质/规划用途: 这个最关键。我看的那个本子上写的是“商业”、“办公”或者类似的字眼,压根没提“住宅”。
- 土地性质: 这个也看了,写的是“商业用地”或者“综合用地”。
- 产权年限: 这个也挺明显的,一般都是40年或者50年,跟咱们平时说的住宅70年不一样。
看到这些,我心里大概就有谱了,感觉悬。你想,性质都不是住宅,落户口估计够呛。
第二步:找官方问问去
光看本子还不够,政策这东西说变就变,而且每个地方可能还真有点不一样。我寻思着得找个正经管这事儿的部门问问。
我先是想去房管局问问,但转念一想,落户口这事儿,最终还是派出所管。干脆,直接去我们那片儿的派出所户籍科问最直接。
跑派出所的经历:
找了个工作日,我带着房产证的复印件就去了。到了派出所,找到那个办理户籍业务的窗口,排了会儿队。
轮到我了,我直接把复印件递过去,开口就问:“警察同志,您给看看,我这个房子,商住两用的,能不能往这里落户口?”
窗口里的民警同志接过去看了看,指着那个“房屋性质”一栏,挺干脆地跟我说:“你这个不行。你看这上面写的,是商业办公性质,不是住宅。按照规定,这种性质的房子是不能办理落户的。”
我又追问了一句:“那有没有什么特殊情况或者政策说可以通融一下的?”
人家摇摇头:“目前我们这儿的政策就是这样,商业、办公性质的房产,都不能作为落户地址。除非以后政策有变化,但现在肯定是不行。”
最终搞明白了
得,这下彻底明白了。白纸黑字的文件加上派出所的明确答复,这事儿就定性了:至少在我这个城市,我了解到的这种商住两用房,是没法落户口的。
主要就是卡在那个“性质”上。虽然叫“商住两用”,听起来好像也能住,但在官方文件里,它被划归为“商业”或“办公”类别,这就直接把它跟“住宅”区分开了,落户政策自然也就不适用于它了。
这回实践跑下来,给我的教训就是:买房前,特别是考虑这种有点模糊地带的“商住两用”房时,如果对落户有需求,千万千万要提前去当地派出所户籍科问清楚政策!别光听开发商或者中介的一面之词,最终还得看官方怎么认定。房本上的“性质”和“年限”也得看仔细了,这都是关键信息。
这回算是跑明白了,虽然结果有点失望,但至少心里踏实了,没掉进坑里。分享给大家,希望对有类似疑问的朋友有点帮助。